24H直播

南迴搞軌案 李泰安13年改判無期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發生在民國94和95年間、轟動一時的南迴搞軌案,被告__李泰安一審時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是接下來的二審和更一審愈判愈輕、變成13年有期徒刑;而在李泰安提起上訴之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的更二審判決、又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法官認定李泰安的確使用不明毒物、讓他的弟媳__陳氏紅琛出血死亡、跟他畏罪自殺的弟弟-李雙全是共犯關係。而始終否認犯罪的李泰安則表示、要跟律師討論之後、再決定下一步怎麼做。 民國95年3月,南迴鐵路在一年內發生第二次翻車意外,李泰安弟媳陳氏紅琛,也在事故後大量出血死亡,檢警當時發現,李泰安涉嫌和弟弟李雙全同謀破壞鐵軌,掩護殺害陳氏紅琛的犯行,7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做出更二審判決,再度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行政庭長 陳中和== 更一審 他並沒有認為(被告) 以不明藥物毒殺被害人陳氏紅琛 本院更二審的部分有認定 被害人陳氏紅琛 是被不明藥物毒殺身亡 李泰安原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和更一審分別改判18和13年有期徒刑,但更二審法官認為,陳氏紅琛是因不明毒物導致出血死亡,雖然因為死亡五天後才解剖,無法查明究竟是什麼毒物所害,但可以確定,李泰安兄弟共同殺人,已經畏罪自殺的李雙全則是主謀,因此判李泰安無期徒刑。一直否認犯行的李泰安則表示,在過年前得知消息,心情很悶。 ==李泰安== 我想 就等到接到判決書 再去找律師研究 快過年了 聽到這個其實很悶 其它的我也不想多說 李泰安表示,會再和律師討論後續做法,高分院也說,因為是判處重刑,會主動將全案送最高法院進行三審。 記者 王介村 陳顯坤 章明哲 綜合報導

823公投》重啟核三,你怎麼看?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