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台東受災戶無裁判費 國賠訴訟難行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八八水災受災戶戴先生,因為台東地方法院清查,他在民國97、98、99年的財稅資料,名下還有原住民保留農地、被沖毀的房屋還有一部汽車,認定他還有繳交國賠訴訟裁判費的能力,駁回法律扶助基金會為他申請的國賠訴訟救助,但是98年88水災他的房子和農地已經被沖走,財產已經沒了,現在不繳這筆費用就不能跟政府進行國賠訴訟,很不合理。 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嘉蘭村67戶八八水災受災戶進行國賠訴訟,全部都像戴先生一樣要先繳一筆裁判費用,才能進入訴訟程序,而基金會為他們申請訴訟救助免繳裁判費,但法院只同意了21戶,其他46戶也像戴先生一樣,財稅資料中都還有被沖毀的房屋土地紀錄。法律扶助基金會認為,聯合國有「災難人權」,當難民行使返還財產權利,可獲得免費的保障, 我國政府是不是也可以考量,受災戶跟政府請求國家賠償時,也可以參照這樣的標準,讓災 民跟政府進行公平的訴訟 目前法律扶助基金會,已經替被法院駁回訴訟救助的46戶受災戶提出抗告,來免繳這筆100多 萬的裁判費;不過除了台東的嘉蘭村,屏東的好茶村也提出了八八水災的國賠訴訟,受災居 民希望和政府的國賠訴訟都能免費,不要變成有錢人的權利。 記者 章明哲 台東報導

您的參與,
讓公共服務更完整!
閱讀、按讚,就能客製您的專屬推薦新聞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