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更六審判死刑 徐自強母哭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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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4年房地產業者黃春樹遭綁架撕票案,其中一名被告徐自強因為疑點重重,在最高法院與高院間來來回回審理了14年,今天上午高等法院更六審宣判,仍判定徐自強死刑,讓家屬及司改團體很不能接受,表示會繼續上訴。
一聽到判決,徐自強的媽媽哭倒在地,要求司法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徐自強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等人,被控民國84年9月間,共同綁架殺害房屋仲介業者黃春樹,除了黃銘泉在潛逃泰國時遇害死亡,徐自強等三人在89年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但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發布的調查報告,認定判決確有違誤,且還經過大法官釋憲,全案歷經14年的審理,12月8號高院更六審宣判,法官認定徐自強參與部分犯罪過程,仍判處死刑,徐自強的家人到庭聆聽宣判,很不能接受,徐自強本人只淡淡的說了一句很失望,律師團表示會繼續提出上訴。
備受人權團體關注的徐自強死囚案,雖然更六審仍宣判死刑,但還可以再上訴,司改會表示會繼續協助徐自強。
記者 冉瑞雯 王威雄 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