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未滿20歲兒肇事 父母得賠33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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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孩子拿到駕照,不過未滿20歲,父母還是要負責任!台中縣有一個19歲學生騎機車回家,撞到一對姊妹,造成姊姊必須終身坐在輪椅上,法院一審判決,少年父母也要賠337萬。
照片上站在最旁邊的是劉姓少年
兩年前19歲的他 放學騎機車回家
撞到一對姊妹
現在劉媽媽因為兒子的錯
得賠對方337萬
因為法官認為他沒有盡到監督責任
認為法官判的太不合理
而被撞的蔡姓姊妹 就住在
清水的這條巷子裡
關門不回應
但當初會追加劉姓少年父母親賠償責任
是因為 他們看了電視節目
快樂有GO正
當時主持人謝震武講出
縱使差一天才滿20歲
父母還是有連帶賠償責任
鄰居說 這對姊妹 自從被撞後
生活痛苦 幾乎不敢出門
因為看電視節目
獲得法律知識
被害人再追加控告
成為史上第一例
但劉媽媽表示不服
還會上訴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