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月台滑倒提告阿里山林鐵 求償逾百萬一審遭判定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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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2023)年9月1名朱姓婦人到阿里山旅遊,卻在神木車站月台滑倒造成骨折,她控訴園區店家賣的塑膠鞋套有嚴重瑕疵,也質疑車站相關管理及安全設施有問題,向林鐵處與林務署嘉義分署提吿求償121萬多萬。嘉義法院經過審理後,認定婦人跌倒與相關單位的管理無關,是她自行因素造成等理由,一審判定敗訴。
阿里山外頭下著大雨,旅客撐雨傘走在神木車站的木棧道,人群中的婦人突然腳底一滑,踉蹌摔倒在地。婦人事後怒控在園區買的塑膠鞋套有嚴重瑕疵,也不滿神木車站地勢不平、路又滑,才會讓她跌倒,氣得打官司求償。
其他民眾認為,「如果有標示清楚的話,自己應該注意告示牌的標示,鞋子、衣物各方面都要注意到」、「我是覺得這種國家公園的地方,一定會有清楚標示,加上自己本身也要評估,看自己的年紀適不適合來這種高山。」
事發時間在去(2023)年9月,當時朱姓婦人參加阿里山之旅卻弄得滿身傷,全身多處骨折。她事後不僅提吿林鐵處,指控販售的鞋套未止滑反而容易打滑,也對林務署嘉義分署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車站相關管理及安全設施有問題,前後共求償超過121萬,但嘉義地院一審判她敗訴。
林鐵文資處副處長周恆凱表示,「當時已協助申請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團體保險,並理賠13萬3千元,本處尊重司法判決。」
據法官審酌的敗訴理由指出,婦人所穿鞋套是園區內店家自行推廣販售,並非林鐵處經銷商品。另外經過勘驗現場畫面發現,婦人當時是從鐵軌旁的石子地踏上月台平台,因左腳踩住右腳塑膠鞋套,才造成抬腳時重心不穩跌倒,認定無關相關管理及安全設施。
對於法院判決結果,林鐵處表示尊重,全案尚可上訴。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