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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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春協會官司敗訴 今日遷出文萌樓
|位在台北市歸綏街的古蹟文萌樓,因為投資客迫遷原承租戶日日春協會,協會在今年5月敗訴定讞,法院上午前往點交,原本古蹟的展示空間,頓成空殼,日日春協會呼籲,台北市文化局應該盡速徵收文萌樓。 一早文萌樓前聚集了許多聲援的團體與民眾,日日春協會和文萌樓屋主訴訟多年,在今年5月敗訴定讞,上午法院強制執行遷出。 文萌樓在1941年成為公娼館,1997年在陳水扁廢娼後,公娼自救會成立,也是日日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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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春協會官司敗訴 今日遷出文萌樓
|位在台北市歸綏街的古蹟文萌樓,因為投資客迫遷原承租戶日日春協會,協會在今年5月敗訴定讞,法院上午前往點交,原本古蹟的展示空間,頓成空殼,日日春協會呼籲,台北市文化局應該盡速徵收文萌樓。 一早文萌樓前聚集了許多聲援的團體與民眾,日日春協會和文萌樓屋主訴訟多年,在今年5月敗訴定讞,上午法院強制執行遷出。 文萌樓在1941年成為公娼館,1997年在陳水扁廢娼後,公娼自救會成立,也是日日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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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敗訴須遷出文萌樓 日日春協會抗議
|被台北市定古蹟歸綏街文萌樓,日日春協會長期承租,但是6年前,文萌樓被劉姓夫妻買下,要求日日春遷出文萌樓,日日春敗訴定讞,上午他們聚集台北市政府大門口抗議,要求文化局依文資法進行徵收。 拿著海報,大聲喊出訴求,日日春協會上午在台北市政府大門口抗議,因為最高法院判定日日春敗訴,他們必須遷出文萌樓,因為這讓被指定為古蹟的文萌樓,面臨文化主體被驅趕,軟體價值被掏空,要求文化局立即徵收文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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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敗訴須遷出文萌樓 日日春協會抗議
|被台北市定古蹟歸綏街文萌樓,日日春協會長期承租,但是6年前,文萌樓被劉姓夫妻買下,要求日日春遷出文萌樓,日日春敗訴定讞,上午他們聚集台北市政府大門口抗議,要求文化局依文資法進行徵收。 拿著海報,大聲喊出訴求,日日春協會上午在台北市政府大門口抗議,因為最高法院判定日日春敗訴,他們必須遷出文萌樓,因為這讓被指定為古蹟的文萌樓,面臨文化主體被驅趕,軟體價值被掏空,要求文化局立即徵收文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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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案 日日春協會敗訴定讞判須遷出
|前身是台北市公娼館、現在是市定古蹟的文萌樓,長期被日日春協會,當作據點使用,後來買下所有權的劉姓夫婦要求協會遷出,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日日春敗訴定讞,日日春協會呼籲台北市徵收文萌樓,以保護古蹟,但文化局表示,除非屋主沒有做好古蹟保護,否則不會徵收。 日日春協會長期使用的台北市市定三級古蹟文萌樓,六年前被一對劉姓夫妻買走後,就提出排除侵害官司,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從一審、二審到更一審都是劉姓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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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案 日日春協會敗訴定讞判須遷出
|前身是台北市公娼館、現在是市定古蹟的文萌樓,長期被日日春協會,當作據點使用,後來買下所有權的劉姓夫婦要求協會遷出,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日日春敗訴定讞,日日春協會呼籲台北市徵收文萌樓,以保護古蹟,但文化局表示,除非屋主沒有做好古蹟保護,否則不會徵收。 日日春協會長期使用的台北市市定三級古蹟文萌樓,六年前被一對劉姓夫妻買走後,就提出排除侵害官司,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從一審、二審到更一審都是劉姓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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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迫遷案 日日春敗訴定讞判須遷出
|很受爭議的日日春文萌樓的案件,最高法院下午判決日日春協會敗訴定讞,日日春要搬出去文萌樓,日日春協會呼籲台北市文化局徵收文萌樓,好保護古蹟,文化局長鍾永豐下午也有回應 日日春協會長期使用的台北市市定三級古蹟文萌樓,六年前被一對劉姓夫妻買走後,就提出排除侵害官司,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從一審、二審到更一審都是劉姓夫妻勝訴,日日春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16號駁回,維持更一審判決,敗訴定讞,日日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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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迫遷案 日日春敗訴定讞判須遷出
|很受爭議的日日春文萌樓的案件,最高法院下午判決日日春協會敗訴定讞,日日春要搬出去文萌樓,日日春協會呼籲台北市文化局徵收文萌樓,好保護古蹟,文化局長鍾永豐下午也有回應 日日春協會長期使用的台北市市定三級古蹟文萌樓,六年前被一對劉姓夫妻買走後,就提出排除侵害官司,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從一審、二審到更一審都是劉姓夫妻勝訴,日日春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16號駁回,維持更一審判決,敗訴定讞,日日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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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使用權爭議 高院召開言詞辯論庭
|2006年被台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的前公娼館文萌樓,見證了合法公娼制度及廢娼的抗爭歷史,文萌樓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台灣銀行,地上使用權在2011年被投資客林麗萍買下後,要求日日春協會搬家,雙方纏訟六年多,日日春一再敗訴,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買主能否用「侵權」與「不當得利」迫遷日日春,案件有諸多法律爭議有待釐清,罕見的召開言詞辯論庭。 ==最高法院審判長 高孟焄== 他原來的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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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使用權爭議 高院召開言詞辯論庭
|2006年被台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的前公娼館文萌樓,見證了合法公娼制度及廢娼的抗爭歷史,文萌樓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台灣銀行,地上使用權在2011年被投資客林麗萍買下後,要求日日春協會搬家,雙方纏訟六年多,日日春一再敗訴,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買主能否用「侵權」與「不當得利」迫遷日日春,案件有諸多法律爭議有待釐清,罕見的召開言詞辯論庭。 ==最高法院審判長 高孟焄== 他原來的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