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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案 日日春協會敗訴定讞判須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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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是台北市公娼館、現在是市定古蹟的文萌樓,長期被日日春協會,當作據點使用,後來買下所有權的劉姓夫婦要求協會遷出,最高法院今天判決,日日春敗訴定讞,日日春協會呼籲台北市徵收文萌樓,以保護古蹟,但文化局表示,除非屋主沒有做好古蹟保護,否則不會徵收。 日日春協會長期使用的台北市市定三級古蹟文萌樓,六年前被一對劉姓夫妻買走後,就提出排除侵害官司,要求日日春協會遷出,從一審、二審到更一審都是劉姓夫妻勝訴,日日春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16號駁回,維持更一審判決,敗訴定讞,日日春協會得遷出文萌樓。 ==日日春協會秘書 郭姵妤== 他是為了這個投資投機 來買下這個古蹟 並且他不負擔任何這個 古蹟管理維護的義務 還提告迫遷 然後要來 破壞這個古蹟的軟體價值 我們希望文化局 應該要立即啟動徵收 不要再拖延 不要再有任何藉口了 日日春協會對判決結果不意外,日日春協會呼籲文化局立即徵收,台北市市議員也關注,文萌樓的文化保存是否受到影響? ==台北市議員 林國成 vs. 台北市文化局長 鍾永豐== 台北市政府的文化局 對於這些古蹟的捍衛 一定要有 有所堅持 如果他都不作為的話 我們才會啟動文資法第28條 裡面最後一個手段 就是強制徵收 台北市文化局長鍾永豐明確指出,除非屋主劉姓夫妻真的沒有保護好古蹟,否則市府不會加以徵收,但日日春揚言會在文萌樓守到最後一刻。 記者 張志雄 陳保羅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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