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警搜同志酒吧遭控涉歧視 4警言詞不當記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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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萬華一處同志酒吧3日遭到員警搜索,遭到指控執法涉及歧視,而警方調查蒐證畫面,確認有員警言詞不當,4人各記申誡,帶隊主管也遭處分,分局長自請申誡2次。警方強調,酒吧今年至今已經遭民眾檢舉13次,員警是搜索票依法執行。不過民團與律師質疑警方沒有必要大範圍搜索其他客戶,要求加強警方對多元性別以及身障者的權益教育,並徹查執法過程。

站在店門口的民眾,與要入內搜索的員警發生激烈衝突,這起3日午間在台北市萬華一處同志酒吧的搜索爭議,遭質疑不止執法過當,還有員警出言羞辱身障者。萬華分局5日表示,確實有員警涉及言詞不當,將進行懲處。

台北市警察局長林炎田表示,「我們檢視蒐證畫面41段,確有發現員警不當的言詞,並以先行最重的處分懲處4位員警在案,分別予以申誡2支。」

台北市警察局也認定,帶班偵查隊長督導不周,同樣記過;萬華分局長陳勇華則自請處分申誡2次。萬華分局強調,2026年起累計接獲民眾檢舉這一處酒吧13次,員警啟動蒐證調查,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才在3日下午執行搜索。警方現場發現有人裸露未著衣物,還有使用過之保險套等情事;而將有裸露身體的51名客人帶回做筆錄,釐清現場事證後就放人了。

全案則將鍾姓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不過民團還是質疑,為何警方拿了搜索票,就如此粗暴對待現場顧客。

當事委任律師江蘊生指出,「這種搜索票載的內容通常是不能及於到在同一個空間的其他人人身身上的。那在禮拜六發生的這件事情呢,其實在警察衝進去到營業場所之後,是有直接對於現場的消費的客人做身體上面的搜索的。」

多位民團與律師5日下午到北市府前陳抗,強調員警執法過當,甚至出言汙辱身心障礙者的問題,恐怕不是個別警察失言,而是集體權力的濫用。

台灣障礙研究學會理事萬宗綸認為,「在這次嘲弄情慾的語境當中,更把障礙身份變成低人一等可以被取笑的理由。我們認為這種言語呢,否定了障礙者作為情慾主體的地位,並且刻意把身障顧客從其他顧客當中區別出來,讓他因為他的身份再次承受額外的羞辱。」

搜索同志酒吧言語不當的爭議延燒,台北市長蔣萬安5日也致歉,表示已經要求加強警紀。民團則呼籲除了加強員警性平教育,更應該嚴加調查執法程序,後續也必須將多元性別與身障者權益納入警政執法、考核與究責的制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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