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虐待、熱水燙傷4歲童 生母判刑13年半、繼父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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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楠梓一名幼童,在2024年分別遭生母及繼父毆打虐待,甚至以熱水澆淋身體,導致大面積燙傷、引發敗血症,造成幼童身心發展遲緩且終身殘疾,2人皆被檢察官起訴。橋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考量2人手段殘忍,依共同犯對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致重傷罪,分別對生母及繼父判處13年6個月及14年10個月的重刑。
民眾上街為兒童發聲,2024年爆出的愷愷案讓社會凝聚起兒虐零容忍的共識。但其實同一年高雄也發生兒虐案,1名4歲幼童遭繼父用椅子及徒手毆打,甚至以熱水淋身體,導致大面積燙傷、引發敗血症,使幼童留下發展遲緩等重大難治及不治的傷害。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發言人毛妍懿表示,「被害幼童將承受終身殘疾之苦,身心所受傷害巨大,因而從重判處生母有期徒刑13年6月,判處繼父有期徒刑14年10月,全案可上訴。」
不只繼父重判,生母也遭判13年6個月。因為生母不僅漠視虐待行為、延遲送醫,也同樣有砸頭、毆打等暴力行為,已妨害兒童身心健全及發展。橋頭地院認定2人手段殘忍,依共同犯對未滿7歲之人施以凌虐致重傷罪重判。
高雄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林欣緯說明,「兒童目前持續安置中,受照顧狀況穩定,後續提供生活照顧,並依其成長需求提供相關協助。」
兒虐案不時發生,立法院2025年通過愷愷條款,加重對未滿7歲幼童施虐及殺害刑責;民團認為,重刑雖有遏阻效果,但屬事後懲罰,關鍵仍在事前預防。
勵馨基金會高雄分事務所主任楊稚馨指出,「更多的單位可以提供家庭服務,在還沒有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們就應該有很多預防性,來促進家庭關係的這些服務來提供。然後而不是等到事情發生了,我們來究責,我們來加重刑罰。」
除了現有的脆弱家庭關懷制度,民團建議政府可挹注資源到社區,透過親子活動等方式緩解照顧壓力,也讓問題家庭與外界建立連結及求援管道,讓照顧困境能及時被看見,不至於發展成悲劇。
姜筑/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