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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創傷請休養假卻被拒 女消防員提國賠獲判6.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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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消防局彭姓女消防員2022年底在分隊備勤出浴時,一名男同事闖入女性寢室,女消防員診斷有創傷壓力反應,但請假消防局卻不給假,引發爭議。女消防員提出國賠,宜蘭地院認為消防局處理請假問題確實有疏失,精神賠償加上醫療費用判賠6萬5310元;消防局回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宜蘭縣消防局1名彭姓消防女隊員2022年在分隊備勤出浴時,被闖入女性寢室的男同事看光,診斷後有壓力反應,拿出需休養2個月的診斷證明要請求病假,消防局卻不准假,彭女最終被迫離職,除向闖入者提告侵入住宅,也就請不了假的部分向消防局提出國賠。

宜蘭地方法院庭長黃永勝說明,「還有一個部分就是說,不予准假的部分這個也有過失,在執行職務上也有過失,這個部分就符合這個國賠上有關精神損害的部分,准予6萬元的賠償。」

彭女共請求賠償195萬餘元,法院判決近期出爐,法官認為,宜蘭縣消防局林姓大隊長等人明知彭姓女消防員遭遇職場性騷擾後,有休養及治療必要,仍以機關人力調度與病假法定要件無關事項作為准駁判斷標準,已逾越法令授予裁量範圍、行使職務有過失,彭女請求國賠有憑有據,因此判賠彭女共6萬5310元,包含精神撫慰金以及醫療費用。

當時此案爆發爭議,加上消防局1年內接連連發生3起性騷案件,引發各界聲援,還上街頭遊行。彭女案件刑事無故侵入住宅部分,涉案沈男遭判刑3個月定讞;國賠部分,消防局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如何處理。

宜蘭縣消防局人事主任游任顯回應,「收到那個判決書以後我們就會在處理,看要怎麼處理(研議是否要上訴)。」

此案宜蘭縣消防局在訴訟過程中解釋,事發後立即將沈姓男消防員調職、懲處,後續完成硬體改善並主動關懷彭女身心狀況;至於未核給公傷假原因,事發當下彭女正在洗澡,與備勤時應整裝待命要件不符,後來因法令修正給予公傷假,難認消防局有違法,全案消防局不排除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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