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電子薰通罰10萬 若紮入境上重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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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仔日通過刑法等修法草案,增加毒駕、酒駕的累犯再犯者,袂使假釋,另外依托咪酯捷使用電子薰咧欶,行政院也提出薰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對本底規定的「使用」,限縮到「若是有電子薰」就直接沒收,而且上重罰10萬,紮入境上重罰100萬,相關草案續後會送交立法院審議。(新聞標題、導言為台語文)
鄭安琪/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