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一律吊銷駕照」草案拍板 同車未勸阻可連坐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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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阻毒駕事故發生,行政院今(18)日宣布拍板提高相關罰則的修法草案,包含毒駕、拒絕檢測者可直接吊銷駕駛執照並沒入車輛,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等;至於連坐罰則方面,同車乘客若未勸阻毒駕最重可罰1萬5000元。全案後續將送交立院審議。
為遏阻毒駕危害,行政院18日宣布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續將送交立院審議。
交通部說明,現行毒駕吊照罰則僅為吊扣駕照1至2年,除非致人重傷或死亡才會吊銷駕照與沒入車輛;新法則調整為毒駕一律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同時直接沒入毒駕車輛,若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
而在罰鍰方面,則會針對累犯祭出加倍懲罰機制,首次毒駕者即開罰機車9萬元、汽車12萬元的該車種最高額罰鍰;若毒駕第二次以上,罰鍰為前次金額再加上9萬元,且累計罰鍰無上限。
為防止駕駛拒絕接受毒測,交通部也提高相關罰則,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重考,並沒入車輛;首次拒測者開罰27萬元,第二次起拒測則按前次罰鍰金額再加罰18萬元,累計罰鍰金額同樣無上限。
此次修法也針對同車乘客導入連坐罰則,若已知駕駛吸毒卻未勸阻其駕車上路,則同車的年滿18歲乘客也可處以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此外,有鑑於毒品檢驗技術持續發展,法務部也宣布修正《毒品危害條例》,將採驗方式從現行僅限尿液,擴大至尿液或唾液,後續待完成相關辦法修訂、行政機關準備工作後,就會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
在此之前,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在昨(17)日通過,將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正式升級為一級毒品,未來包含製造、運輸與販賣者,最高均可處死刑。
李彥穎/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