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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派出所所長遭毒駕輾傷腿部 家屬控肇事者擅闖病房求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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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4日在查緝毒品案時遭被通緝的施姓男子毒駕輾過腿部,造成臏骨粉碎性骨折。彰化地院法官裁定施男無保請回,所長女兒昨(7)日在網路發文,表示肇事的施男在家屬未知的情況下,拎2盒水果直闖所長病房求諒解,讓全家感受極大壓力,陷入恐懼。

受傷的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還在醫院養傷,但女兒7日卻在社群平台指出,涉嫌毒駕撞傷父親的施姓嫌犯被法官無保請回後,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拎著水果直闖父親病房要求諒解,這樣的情況不僅讓當事所長感到害怕,家屬更擔心可能被尋仇。

當事所長兒子陳先生表示,「擔心當然是會擔心,因為他我們也不知道,他是怎麼知道我們病房在哪裡,病房是不太會去更換。所以如果爸爸多住一天,他可能也會再來,或是他想到其他方法,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又再來,可能要展現他某一些誠意之類的。」

這個月4日,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在追緝施姓毒駕通緝犯時,遭對方倒車衝撞,造成他腿部骨裂及大面積擦挫傷。檢方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聲請羈押,但法官卻以無法確認故意衝撞等理由裁定無保請回。

而5月底也發生一名瓦斯行的江姓員工毒駕自撞,也同樣被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民眾表示很難接受。

彰化民眾說:「我認為這個法官這樣子,他的做法跟我們人民想的不一樣。」

也有彰化民眾認為,「太仁慈了啦,所以說應該拿出一種對人民保障的決心,因為人民是無辜的。」

彰化市民在街頭表達抗議,彰化市長林世賢更證實已經正式向監察院提出檢舉。

彰化市長林世賢表示,「我已經正式在監察院的人民陳情案提出申請,檢舉法院是不是有失當、違法的地方。」

彰化地院則以新聞稿指出,本案是由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證據資料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於獨立職權所為的判斷。個案裁定結果,不能概括的反推為地院全體法官,對該類案件的法律見解與態度,也不應解讀為院檢的對立或對於毒駕的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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