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保母遭控虐嬰害腦部重創 檢方:事發前已有舊傷故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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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母親投訴,將5個月大的女兒交給樓下的保母托育,卻疑似遭虐待導致腦部重創,歷經5次開顱手術,如今被診斷為「中度身障」。但檢方根據醫療報告認定,女嬰事發前已有舊傷,最終對保母做出「不起訴處分」,家長聲請再議也遭到駁回,最後決定委任律師提起自訴,而保母則表示,司法已經還她清白。
全身插滿管子、當時才5個月大的小女嬰,因為腦部重創經歷了生死關頭。如今2年過去了,目前2歲4個月大的孩子不僅行動僵硬,語言能力更停留在1歲半。
這起疑似兒虐案發生在2024年7月,家屬不滿台中地檢署今(2026)年1月對張姓保母做出不起訴處分,家屬聲請再議卻也被駁回。家屬表示對於司法的結果,既痛心更無法接受。
當事家長表示,「事發當日,她其實把我女兒獨自留在家,所以她其實那2個小時,會不會是連小朋友怎麼受傷的,連保母自己都不知道?她應該是可以正常去上課的年紀,但她現在每日都要去上復健課,我也不知道她什麼時後,可以像一般小朋友去上幼稚園。」
母親表示,事發當日接到保母電話通知,孩子失去意識全身癱軟,家屬緊急送醫後,醫師診斷須插管並進行開顱手術,才發覺事態嚴重,而至今已經歷經了5次。她指控保母在案發當天把孩子獨留在家外出,且事發第一時間沒有直接將孩子送醫,有延誤就醫的情況。
地檢署表示,女嬰在事發前就有舊傷,認定事發當日並非重傷的主因,加上缺乏直接證據,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
當事保母說明,「我就是騎車出去大概4分鐘、3分鐘就會回來,就會回到家。那個孩子其實也是在一個安全環境,因為我是跟她家長講,就是如果我們要出門,我們就是會幫她上安全帶,她就是躺著在嬰兒床上是沒事的,她家長也跟我講,好。」
張姓保母表示感謝司法還她清白,而她強調有和家長口頭約定,因為倒垃圾必須短暫將孩子獨留在家,但有做好安全防護,否認有施虐的情況。社會局表示,該名保母曾因2次獨留孩子,分別裁處3000元及7500元罰鍰,除了限期改善,目前也已終止契約。
陳娉婷/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