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4月查獲逾4千起毒駕 中央研議修法提高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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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26)年1至4月全國已查獲4725起毒駕案件,毒駕行為也在各地釀成死傷悲劇,內政部、法務部研議修法,對毒駕做特別規範、提高刑責,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朝野立委都支持提高刑責,但也強調應設法阻斷毒品來源。
白色貨車因毒駕失控撞上火鍋店前的1家3口,導致一對父女雙亡。毒駕在多個縣市釀成死傷悲劇,目前卻與酒駕同樣以《刑法》第185條之3規範,外界普遍認為不足,行政院表態將檢討現行法規,各地警方同步展開毒駕大執法。
警方逮人:「你先報給我啦,身分證。」
宜蘭警方發動線上警網,在員山逮到涉嫌毒駕男子並搜出依托咪酯。各地警方深夜攔查毒駕,警政署也修正毒駕取締流程,具毒駕徵候的駕駛經唾液快篩為陽性或拒測,可依現行犯逮捕;法務部等部會也著手研議修法等防制策略。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說明,「《刑法》的角度把毒駕獨立於酒駕,這也是一個修法方向;另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適用毒品它的犯罪,如果是用毒品後再開車的話,它也許也可以再成立一個獨立犯罪,就這個毒駕做一個特別規範。」
法務部預計從《刑法》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做特別規範,將刑責再提高,但具體刑度還須討論;內政部跟交通部則研議,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強制吸毒或有吸毒前科者須完成戒治並提出證明後,才可換發或持有駕照。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指出,「前端的一個預防,然後呢?抓到了以後你如何去醫療跟戒治,任何的一個行政手段的加強,這個都可以討論。」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認為,「毒品只要用了之後,在非常多的情境都會有發生刑案的風險,駕駛是一個重點,其他部分更是,毒品源頭、教育單位和風險單位的管理,我覺得必須要全面來做。」
今年1至4月全國已查獲4725起毒駕案件,朝野立委都支持提高罰則等修法方向,但也強調關鍵仍在預防,包含阻斷毒品來源等,才能從源頭防制毒駕。
姜筑/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