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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擬放寬容獎上限至2倍 民團憂環境超載、交通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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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出爐,但其中容積獎勵上限由1.5倍提高到2倍,被多個民間團體質疑,認為這樣可能「通案性鬆動」都市環境承載,使環境容受有超載疑慮,開發後交通陷入混亂,宣告即刻連署,要求政府收回錯誤修法。

為鼓勵危險及老舊建物重建,內政部正研擬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容積獎勵上限從1.5倍再放寬,適用自主都更並結合公益回饋,可再疊加獎勵至最高2.0倍。不過民間團體抨擊,新制是「假社宅之名行容積放水之實」。

都市設計學會理事長梁豫漳表示,「我們反對的是貿然的通案調高都市容積獎勵上限時,所帶來增加的巨大開發量。」
社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孫一信指出,「社宅變成是解鎖容積天花板,惡化環境承載,破壞空間治理。」

民團認為,都更獎勵項目浮濫,更怕實務上因容積驟增,許多小基地被迫長成細高建築,地下室超深開挖,增加地質軟弱區的鄰損風險。

交通學者也示警,容積率考量還牽涉到交通容受率,擔心單點開發後交通受到衝擊。

逢甲大學中區區域運輸發展研究中心鍾慧諭說明,「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的城市是我們所期待的,但是齊一性的容積增加,完全不符合我們對都市空間設計所做的期待。」

包括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十多個團體也聯袂發起聯署,提出撤回放寬1.5倍容積上限的錯誤政策,以及邀請專業團體研商解方2大訴求,而至截稿前內政部尚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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