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改用貿易法課15%關稅 鄭麗君:台美MOU最惠國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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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在遭最高法院裁定對等關稅違法後,宣布改依《貿易法》122條對各國進口商品加徵15%關稅。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24)日對此表示,台美已談妥的投資合作備忘錄(MOU)關稅最惠國待遇不受影響,會就台美對等貿易協定與美方再進行溝通,確保台灣產業優勢。
針對美國總統川普對等關稅遭該國最高法院裁定違法,並宣布改依《貿易法》122條對各國課徵15%關稅,行政院今(24)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情勢。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表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內容,主要是針對援引《緊急權力法》向全球各國課徵對等關稅無效,因此台灣與美方MOU中的232條款最惠國待遇,基本上不受影響。
至於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方面,鄭麗君指出,會在既有優惠待遇的基礎上持續積極與美方溝通,確保美方依然讓台灣產業享有相對優勢及最佳待遇。而在與美方確認文本後,會將ART、MOU以及影響評估一併送交國會審議。
鄭麗君說明,若以2024年台灣輸美貨品總金額來看,有76%項目適用232條款最惠國待遇,其中包括汽車零組件、木材、家具、航空零組件,以及未來可能公布的半導體及衍生品等;另外24%則適用對等關稅。
經濟部長龔明鑫補充,川普將關稅改為15%疊加最惠國待遇稅率(MFN)後,預期對於一般化學、建材、紡織成衣、運輸工具與機械業等台灣產業衝擊較大,經濟部會提供相關產業支持措施。
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相較於美國暫時性關稅或改以122條款徵15%不疊加關稅,ART會更有利提升台灣農產品在美國市場的競爭條件,談判團隊將持續與美國溝通,確保台灣農產品銷美仍享有ART待遇。
鄭麗君也指出,雖然美國政府引用《緊急權力法》課徵的對等關稅失效,但美方已啟動替代方案,她認為美國整體關稅政策方向依然會延續,只是政策工具須再研議。鄭麗君並強調,我國政府核心目標不變,無論美國關稅政策如何變動,都會在已爭取到的優惠待遇基礎上持續與美方溝通,確保台灣產業相對優勢。
蔡思培/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