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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總統僅李宗仁遭彈劾成功 學者:高門檻維護憲政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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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回顧憲政歷史,只有1950年代,李宗仁以副總統身分代理總統職務,不過滯留美國未歸,遭到監察院彈劾,國民大會通過罷免,是唯一成功案例。不過,前總統陳水扁其實在總統任內,也經歷過被四度提出罷免,不過都宣告失敗。有學者分析,當時立法把罷免、彈劾總統案的門檻設高標,是為了維護憲政穩定。

前總統陳水扁在2000年就任總統後,因為核四政策等議題,促使國民黨立委丁守中等人在當年10月底就發起連署,要推動罷免總統案,最後沒有進入罷免程序。

不過後來在2006年6月、10月、11月,陳水扁又被立法院提出罷免總統案,但都因為未達三分之二立委同意門檻、宣告失敗。

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陳英鈐表示,「不管是總統的彈劾或罷免,其實那個都是極端例外的情況,譬如說犯了什麼內亂外患,否則是不會動用所謂的彈劾,怕權力被濫用,所以把彈劾門檻設的很高。」

根據《憲法》規定,總統罷免程序,要由全體立委四分之一以上提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罷免案才會成立,接下來就會進入全國罷免投票。不過罷免總統案要通過,不只需要全國選舉人總額過半數、參與投票,而且有效票當中、要有超過半數的同意票,罷免案才算通過。

不只罷免總統門檻高,要彈劾總統、難度也很高。現在藍白立委提案要彈劾總統賴清德,也得面臨三分之二以上立委同意門檻的難題,也就是76席立委,但以目前藍白立委總數60席,仍遠遠不及。

回顧台灣憲政史,也只有國共內戰時期,李宗仁以副總統身分代理總統職務,但滯留美國未歸,在1954年被監察院彈劾,並經過國民大會通過罷免,成為唯一成功案例。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陳世民表示,「如果說今天反對黨真的希望說能夠罷免總統,或是說能夠把整個政治局勢做個改變的話,可能就真的是只有倒閣,才有辦法真正實現他們的目標。」

學者認為,彈劾、罷免總統門檻高,但依照現行藍白席次過半,倒閣只需要三分之一以上立委連署提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政院長卓榮泰必須辭職,總統解散國會,全面改選,而藍白在改選後至少需拿下76席,才有機會讓總統彈劾案或罷免案,闖過國會三分之二立委同意門檻這關,再進入憲法法庭或全民複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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