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教師在校手機關機遭批 屏縣府:非強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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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控訴屏東縣府,嚴重侵犯基層老師的勞動權益,原因是縣府日前發函到縣內各高中以下學校,請教師在校期間應「關機」,教育現場拍攝也應告知並取得家長同意,全教產質疑太荒謬,縣府回應這是依教育部所訂相關原則來提醒學校,不是強制實施,適用對象包含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
這紙由屏東縣府發出的公文,引發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不滿,因為公文要求屏東縣高中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在校除了引導或緊急必要聯繫外,手機應以關機為原則。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蕙蓉質疑,「老師在學校關機,那他回家要開機嗎?有需要接家長的電話嗎?這樣老師的離線權在哪裡?老師的勞動權在哪裡?」
全教產也不滿公文還要求老師在教學現場拍攝前應充分告知,必要時還得取得家長同意。
屏縣任教老師表示,「有各樣的評鑑、訪視、會議都需要照片來做佐證,那是不是每一個,我們都要經過家長或者是學生的同意?那這樣子要怎麼樣的執行?」
有老師反映這會讓兼任行政職的老師橫向聯繫不便,班上有特殊生,也會讓老師無法及時通報校安狀況,因為不是每間教室都有分機電話。
學生家長張小姐認為,「讓老師上課關靜音就好了,相信老師自己會拿捏時機,教育處會不會管太多了。」
學生家長指出,「那老師如果他連這個手機的自主權都沒有的話,對老師也不太好。」
屏東縣教育處副處長吳佩珊回應,「學校端可以依據校園的實際需求,邀集教師、家長以及學生代表來共同討論研議,包含整個申請的程序、使用的時機,以及管理方式等事項。」
縣府回應,這是依教育部所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來提醒學校,不是強制實施,適用對象包含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學校也可經討論後彈性調整,但是高雄市與台南市都回應,目前沒有要求老師入校應關機等規範。
吳仲安/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