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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擬修 將提高刑責、增訂禁奢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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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嚇阻詐騙,行政院提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針對高額詐欺犯罪提高刑責、增訂禁奢條款、被告付完和解金才斟酌減刑,連同朝野提出的草案共有21個版本,今(3)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針對網路詐騙,數發部表示,詐騙廣告投放網路平台有超過90%在Meta,涉詐訊息多達14萬則,內政部函請數發部開罰1850萬。

台灣詐騙猖獗,根據警政署統計,今(2025)年11月平均每天受理詐騙件數452件,平均每天財損高達1億9970萬多元。

為了強化打詐,行政院提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聚焦3大修法方向,針對高額詐欺犯罪提高刑責,加上處罰級距,詐欺金額達100萬元,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1000萬元以上,可處12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詐騙1億元以上,刑期是7年起跳。另外也增訂禁奢條款,被告付完和解金才斟酌減刑。

內政部長劉世芳說明,「今年1月到10月已經通報3萬4000件,約7成的被害人能夠意識遭詐而停止匯款,成功攔阻金額達1億7000餘萬元。」

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回應,「為了加速填補被害人損害,修正草案第46條47條,自首、自白且於一定期間內賠償調和解全額的人,始有獲得法院裁量減免刑責寬典之可能。」

朝野分別提出修法草案加上政院版有多達21個版本,積極嚇阻詐騙;至於網路詐騙部分,數發部表示,刊登最多詐騙廣告的網路平台有超過90%是臉書母公司Meta。內政部報告指出,Meta涉詐訊息多達14萬則,已函請數發部開罰1850萬。有立委關切,詐團透過網紅包裝假推薦、真詐騙的灰色廣告,是否有對策因應?

民進黨立委黃捷指出,「廣告費不是給平台,可是給這些網紅,他一樣可以刊登,然後刊登完。其實因為這些平台,他們的紅利就是來自於使用者的數據流量,可是現在他們換一種方式去規避你們的廣告揭露。」

數位產業署副署長黃雅萍回應,「針對於不實的訊息,也是可以去要求他們來進行下架的。」

黃雅萍說明,「我們要求Meta把我們這樣的一個詐騙的樣態,作為他們自己在做AI演算的時候可以去事先的去做一個巡檢去下架,過去他們大概在這一年下架了件數大概超過430萬則。」

此外,銀行配合防堵詐騙,透過主動偵測凍結可疑帳戶,根據統計,警示帳戶比去(2024)年多增加1萬2000戶,卻引發爭議。有立委接獲許多民眾陳情,指帳戶無端變成警示帳戶,嚴重影響生活。

對此金管會回應,會跟銀行、警政單位溝通,優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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