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滅門案成國民法官首起判死案件 判決門檻為何?

新北三重滅門案殺害岳母、妻子和繼子的男子張泓毅,昨(16)日一審遭國民法官判處3個死刑,是國民法官制度2023年上路以來,首件做出死刑判決的案件。國民法官判處死刑門檻為何?與一般合議庭有何差別?什麼罪最重可判死刑?

新北三重滅門案一審判決昨(16)日出爐,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依殺人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等,判處殺害岳母、妻子和繼子的24歲男子張泓毅3個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此案也成為國民法官制度自2023年上路後,首件做出死刑判決的案件。

國民法官判處死刑門檻為何?

根據司法院解釋,適用《國民法官法》的重大刑案,會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9人合議庭審理。

而在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審理過程中,須先經過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投票同意被告有罪後,才會再共同投票決定是否判處被告死刑。

依照現行法規,國民法官審理之案件若要認定被告有罪以及判處死刑,投票時都須獲得三分之二(即6票)以上同意。不過認定有罪僅須至少1名國民法官與1名職業法官同意;死刑判決則須至少3名國民法官及3名職業法官同意,換句話說,必須在獲得職業法官一致決,以及過半國民法官同意情況下,才能做出死刑判決。

與一般合議庭判死有何差別?

根據憲法法庭去(2024)年9月憲判字第8號判決,各級法院合議庭在判處死刑時,都須獲合議庭所有法官一致決,亦即一般合議庭中只要有1位法官不同意,就不能判死。目前國民法官審判過程中,死刑判決同樣須獲得參審的3名職業法官一致同意。

什麼罪最重可判死刑?

目前我國法律中,已無絕對死刑(又稱「唯一死刑」),亦即絕對會被判死刑的案件,不過仍有最重可判死刑的犯罪。根據憲判字第8號判決,死刑僅適用最嚴重犯罪情節,包含殺人、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擄人勒贖殺人等罪。

近年一般合議庭還有哪些死刑判決?

2023嫌吵砍死鄰居夫妻案

前(2023)年9月,高雄65歲男子吳龍滿因嫌樓上鄰居夫妻太吵,當著鄰居2名年僅5、6歲的幼童面前,持刀砍死幼童父母。高雄地院今(2025)年3月一審裁定,判吳龍滿2個殺人罪死刑,目前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

原本此案適用《國民法官法》,但因主要目擊證人為死者夫婦的2名小孩,為避免二度傷害,最終改為一般庭審。

2016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親友案

2016年除夕夜,51歲翁仁賢在桃園家中縱火燒死6名親友,一審、二審到更一審通通遭法官判死,並由最高法院於2019年7月死刑定讞,最終翁仁賢在2020年4月遭槍決伏法。

2014北捷隨機殺人案

2014年5月,年僅21歲的鄭捷在台北捷運上隨機殺人,最終導致4人死亡,鄭捷遭判死後,最高法院2016年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定讞,鄭捷於2016年5月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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