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民眾戲水消暑的好時節,但同時也是溺水事故的最高峰。今年6月,3名男子相約到屏東海神宮戲水,卻一起溺水身亡;相隔不到一週,屏東枋寮也有7名國中生在漁港戲水遭離岸流帶走,一排人同時在海上浮沉,最後釀1人死亡。接著,7月丹娜絲絲颱風剛過,1男子到新店溪玩Sup落水,消防員前往救援也不幸2人溺斃。
根據消防署統計,近5年來台灣每年平均約400人發生溺水意外,其中約半數不幸死亡。「戲水」與「失足」是最常見的兩大主因,戲水意外每年平均80多人溺水,約30人死亡,事故多集中在10至29歲的年輕族群;失足則平均每年近90人溺水、約50人死亡,常見於成年人的意外落水。排名第3的原因為釣魚時落水,每年平均30多起、死亡18人,集中於中壯年族群。
「絕大多數的溺水意外可以預防。」世界衛生組織(WHO)將溺水視為全球最迫切、可預防的公共衛生問題之一,長期投入水域安全教育研究的高雄科技大學副教授丁國桓表示,目前的溺水數據反映出許多民眾尚未具備完整的水域安全觀念就下水,意外落水時也沒有足夠的自救能力。
游泳教育實施25年 至今尚未全面普及
游泳教育被WHO視為有效的防溺策略,台灣從2001年開始在校園全面推動游泳課程,並陸續興建泳池,但實施至今25年,尚未全面普及。至112學年度為止,全台高中以下游泳課程實施率約7成,未實施游泳教育的學校則仍有1137間。體育署表示,主要原因包括交通往返30分鐘內無合適泳池、課程安排困難及師資不足等因素。
而未受惠於校園課程的中高齡民眾,丁國桓認為, 他們意外落水時,更難有能力自救。
除了學會游泳 防溺自救更是關鍵
不過,游泳教育普及只是起點,課程內容與教法才是防溺關鍵。
教育部希望學校依據108課綱版的《全國中、小學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基本指標》,分階段教導學生游泳與自救技能,包括國小畢業生應能換氣游15公尺、水母漂30秒、仰漂或立泳15秒;高中畢業需游泳前進50公尺、著衣仰漂、或立泳後脫衣前進與拋送漂浮物等進階動作。
這套指標曾兩度大幅修正,從過去僅重視泳姿與距離,調整為「游泳」與「自救」技能並重,已更貼近國際趨勢。然而,丁國桓表示,由於該指標不具強制力,且缺乏具備「自救教學能力」的師資,實務落差仍大。
學校的游泳課多由體育老師或外聘教練負責,丁國桓指出,體育老師專業領域廣泛,不一定具備游泳背景;即便聘請游泳教練授課,教學內容也會常以泳姿學習為主,主因是游泳教練的培訓本身就不包含自救技能。
戶外安全推廣協會講師、同時具備游泳教練與救生員資格的張景泓進一步說明,現行游泳教練的培訓僅2到3天,由體育署委託民間單位辦理,課程以泳姿技巧與教學策略為主,幾乎全在泳池完成,缺乏開放水域經驗與應變訓練。
相對而言,水上救生員的考證被專家視為目前最扎實的防溺訓練,需接受2到3週密集訓練,重點在風浪、水流應對、自救與互救能力。張景泓坦言,救生員雖更具備自救技能,但培訓時較少關注如何教導他人,因此也有其侷限,如何培養出既具備專業自救能力、又能有效教學的師資,已是當務之急。
「禁止戲水」能防溺嗎?做好風險辨識才是根本
防止溺水除了從校園教育著手外,開放水域的風險辨識與管理更是不可忽視的環節。據消防署統計,溺水事故地點多集中在溪河、近海等開放水域,以戲水為例,近半數發生在近海,另有34%發生於溪河,僅8%發生在泳池中,反映出民眾普遍缺乏在開放水域活動的經驗與生存技能。
然而,台灣各地海域與溪流沿岸,常可見「危險水域,禁止戲水」的告示牌林立,使大眾對水域的認識多流於恐懼。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董東璟研究發現,過去地方政府公告之禁限水域,往往缺乏統一的評估標準,也未充分考量當地的氣候、洋流與地形條件。2020年「向海致敬」政策推動後,才逐步導入科學化的風險管理概念,以海象監測與風險分級取代禁令。
基隆大武崙海岸是率先實施的案例,不因過往曾發生溺水事故而封禁水域,而是依據當地海象條件,設立運動風險等級標示、離岸流指引,並提供救生衣借用。雖然這樣的管理方式尚未落實在全國,但此案獲學者與水域安全專家肯定,被視為各地可參考的示範案例。此外,台南觀夕平台自去年起試驗離岸流即時監測與預警系統,能在海況不佳時及早通知遊客。
不過,董東璟也坦言,要實施科學化管理,必須仰賴足夠的基礎資料。相較於海域,溪河的管理更難執行,因台灣溪流地形變化快速,基礎資料不易建立,科學分析也更困難,但仍可從熱門戲水地點開始逐步試驗。
不只是玩水的人才會溺水 全民都該懂防溺
除了政府在教育與管理上的努力,張景泓也提醒,一般民眾本身應培養「風險自負」的觀念。他指出,從事水域活動前應主動評估自身能力、了解當地環境條件、穿戴適當裝備,並為自身行為負責;即使不打算下水,例如靠近水域遊憩或垂釣者,也應穿戴救生衣,以預防意外發生。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榮譽理事長曾應鉅強調,「溺水是可能會發生在每一個人身上的事」。因此,推廣全民防溺觀念,才是根本降低溺水風險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