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2消防員救溺水民眾殉職 消促會提任務專責化、納入職安法訴求
新北市警消8日下午在新店區廣興橋救援違規戲水而溺水的民眾過程中,船艇因急流衝擊翻覆,導致共5名警消落水,其中3名警消與溺水民眾被救上岸時已OHCA,送醫後消防員吳恩碩與溺水民眾宣告不治,曹姓義消與消防員張敬謙雖一度恢復心跳,但今日中午12時許,張敬謙也宣告不治。
對此,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消促會)9日上午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並提出「全面納入《職安法》」與「消防三大任務專責化」等訴求。
消促會理事翁立思指出,目前除了極少數的地震坍塌救援隊、高級救護隊外,台灣有將近9成5的消防員必須同時包辦「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等3大任務,且日常還需處理大量無關救災的行政事務,加上未依災難類型與人員專長進行分工配置,導致擅長急救、水域、火災、車禍、山難等不同救援領域的專業人員無法發揮所長,。
翁立思強調,消防員除了訓練外,還需要經驗與學理結合才能成就專業,「國家常常把這樣的制度問題卸責為基層訓練不足,但沒有想過根本原因是把專家擺錯了位置。」
翁立思進一步指出,雖然本次消防員殉職真相仍有待調查,但客觀來說這起救溺案件確實需要高度經驗和專業,才能避開高危險急流救援環境,「甚至像我這樣只受過急流基礎急流救生的消防員,也不一定有能力去退避。」
此外消促會理事黃升也指出,自2023年明揚大火後,雖已開放警察、消防等公務人員可組特種協會,但消防員的職安保障仍是以缺乏職業安全制度、外部監督機制的《消防法》為法源,導致救災現場的安全管理、作業環境認知、裝備器材的應用統一化,及消防員能否接受現代化、科學化的訓練等各方面均缺乏保障。
消促會呼籲,應將消防員納入《職安法》適用範圍,並強調只有真正把風險法制化才能避免悲劇重演,不應透過消防員殉職換得制度修正。
對於消防員吳恩碩殉職,新北市長侯友宜除表示不捨,也強調這起意外中的消防員皆有完整裝備,將啟動事故調查會追查事故真相,未來也將全力阻止、開罰在危險水域違規戲水的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