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貪認罪獲裁定100萬交保 須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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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涉及洩密、圖利等罪嫌遭羈押的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上週遭檢方起訴。新北地院今(8)日召開移審庭,由於謝宜容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最終獲裁定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且須配戴電子腳鐐8個月,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羈押禁見中的勞動部勞發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上週被檢方依《刑法》洩密、《貪污治罪條例》圖利、侵占公有財物等罪嫌起訴。
全案於8日移審新北地院,由於謝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地院法官裁定謝宜容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且須配戴電子腳鐐8個月,同時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若至晚上9時未提出具保金則將續押。
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受訪表示,謝宜容對法院裁定欣然接受,不會提出抗告。
謝宜容先前是因涉職場霸凌導致該署公務員輕生而遭檢方調查,並被查出另涉嫌違法採購、圖利廠商,於去(2024)年12月被裁定羈押禁見至今。
新北地檢署2日偵查終結,認定謝宜容擔任北分署長期間,涉嫌於2件採購案中洩密、圖利廠商,另侵占價值逾2萬元禮盒,依法將其起訴。不過針對該署公務員輕生案遭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部分,檢方則以無法律因果關係予以不起訴。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