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拍5秒影片檢舉車不讓行人 高雄警原稱難佐證後改口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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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旅居在高雄的希臘外國民眾,上(3)月27日走在三鳳中街附近的行穿線,發現車輛沒禮讓行人,將影片拍下後檢舉卻被警方拒絕開單,因為這段影片沒拍到行人,但是民眾認為自己就是行人。警方回應,因為當事人當初只提供5秒影片,加上影像沒標記違規時間,也無行人步入行穿線難佐證。不過,下午警方隨即表示已主動聯繫檢舉人,確認影像違規,將開單告發。
走在三鳳中街附近的人行道,民眾準備過馬路,卻突然一輛汽車從面前轉彎、沒有禮讓,拍攝影片的民眾是住在高雄的外國人,當時車輛在她踏上斑馬線時衝出來,讓她得停在斑馬線中間也被嚇了一跳,但是提供影片檢舉時卻被警方回覆無法受理,因為影片當中沒拍到行人。
投訴人淑霏soyaaa.ch指出,「警方的電子郵件跟我說,他們在影片中沒有看到行人,警方不認為這影片足以採信,他們認為可信程度還不足夠到可以對違規嫌疑人開罰。」
這位外國民眾指出,檢舉案還在處理中,但她已先收到電子信件告知無法開罰。
高市三民第一警分局副分局長鍾睿賢回應,「沒有標記違規的時間,且無前段行人步入行人穿越道,以至於尚難佐證。」
警方回應,因為影片過短,沒標記違規時間也無行人步入行穿線,難佐證才會無法開罰。
高雄市民許先生認為,「這個車子也有GPS(定位系統), 檢舉人的手機也有GPS,你可以看時間上可以調查出來,應該說這個是在這個時候,他人在這個地方,所以這應該是他拍的。」
但也有高雄市民說,「就是當一個證據嘛,如果你不同樣入鏡的話,你只有一個不在這裡、一個在這裡,他沒有辦法證實說這個他有違規呀。」
警方表示,駕駛未禮讓之蒐證應清楚拍到車牌號碼並連續採證,影片也要顯示日期時間,行人跟車輛也應共同入鏡,才能清楚判斷。而下午經聯繫檢舉人後,對方提供完整影像,員警檢視後確認駕駛違規,將開單舉發。
劉怡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