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加保農地設光電設施 農業部將放寬資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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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自有加保農地設置光電設施,農業部今(26)日表示,放寬資格規定,農地設置光電設施上限660平方公尺,若設施面積以外維持農業生產,可以維持農保資格;另外配合漁電共生,承租者只要維持農用,就不受0.1公頃的限制,也可保有農保資格。
審計部要求農業部清查農保資格,讓農民憂慮如果農地租給光電業者設置綠能,會失去農保資格。
農業部長陳駿季今(26)日上午來在立法院表示,非都市土地設置再生能源設施面積上限是660平方公尺,漁電共生不受0.1公頃限制,只要農保被保險人繼續從農,就能維持農保資格。
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如果配合國家能源政策,在自有加保地設置光電業者,我們可以放寬可以維持他的農保資格。」
也有消息流傳65歲以上老農若將農地租給青農,會喪失農保資格。上午民進黨立委質詢,農業部重申老農不受影響,65歲以下農民也不受影響。
農業部長陳駿季回應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詢問,「(很顯然在這件事情上面就有人在造謠了,到底農地種電會不會被取消資格?)土地的持分,如果說土地的擁有不到1分地的時候,我們也讓他能夠繼續擁有農保。」
國民黨立委則關切,不少地方政府已經重新推動班班喝鮮奶政策,中央是否補助?
農業部長陳駿季回應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詢問,「(部長是不是你們應該將經費給縣市政府,有意願要做的協助他們。)依各縣市的需求去規劃我們是樂見其成,經費是由他們縣市政府自己去籌措。」
陳駿季表示,目前有10縣市正在規劃,或已經準備推動班班喝鮮奶,代表當時政策是正確的,但對於中央無意補助地方的態度,立委楊瓊瓔請陳部長要三思後再回覆。
邱子綾/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