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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口湖鄉垃圾分類不完全 遭焚化廠退運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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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垃圾分類,達到垃圾減量目標並降低焚化爐設備損害,處理雲林垃圾的焚化廠端祭出違規退運規定,而口湖鄉垃圾車今(2025)年已經被退運7次,近日還有垃圾車裡被查出丟棄水泥塊,被焚化廠暫停入廠7天。對此口湖鄉公所展開3個月宣導期,呼籲民眾做好分類,若民眾不配合將破袋稽查開罰。

口湖清潔隊人員將一袋袋的家戶垃圾拆開,裡面不時出現紙盒、寶特瓶等回收物。清潔隊長黃志傑表示,口湖鄉一天垃圾量大約15公噸,原本都固定送至垃圾處理場焚化,但近期沒做好垃圾分類,今年已被退運7次。

口湖清潔隊隊長黃志傑表示,「目前為止已經被環保局焚化爐退運7次,最近一次被退是因為我們垃圾裡面竟然含有一個小塊水泥塊,所以被環保局列為重大違規,禁運7天。」

口湖清潔隊表示,鄉內有5條垃圾回收線路,平均每天一台收3、4噸垃圾,若因為沒分類被焚化廠退運就得花2天時間整理,相當費時耗工。對此環保局則說,垃圾焚化廠退運規定最主要是要降低焚化設備損害。

雲林縣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鄧雅謓說明,「1個月內如果再次違規,該清潔車輛則禁止入廠2天;如果違規3次則暫停入廠5天;如果夾帶不可燃廢棄物造成設備損壞則暫停7天。」

口湖鄉鄉長李龍飛回應,「口湖有比較多長輩,我們希望這些孩子回家可以跟爸爸媽媽、阿公阿嬤來宣導,共同用這方式維護我們的環境。」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針對違規多次鄉鎮會加強抽查,若情況再沒改善會進行全面普查;而口湖鄉公所說已展開3個月宣導期,除到校園、社區宣導,每日還會派員破袋,宣導期過後還有民眾沒做好垃圾分類,不排除進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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