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建物重建容積獎勵適用範圍放寬 內政部估逾8000棟921前建物適用

內政部20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將可申請容積獎勵的危老重建房子,從原本僅適用於容積管制實施前就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容積管制實施前即已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築基地。內政部預估,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為加速推動921大地震前耐震不足的建物重建,內政部配合2024年11月已公布施行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案,20日於部務會報中宣布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放寬原本可申請該項容積獎勵的危老重建房子適用範圍;從原本僅適用容積管制實施前已興建完成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容積管制實施前已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築基地

內政部指出,危老重建房子在興建前需提出建造執照申請、取得使用執照,而其建造執照的法令適用日,其實是以申請掛號時點為準,因此即使這些房子是在容積管制後才興建完成,亦應認定為屬於容積管制實施前即興建的範疇內。

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盼能提高危老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重建的意願、保障民眾居住安全,預估新制上路後,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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