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送醫遭拒去年達3.3萬件 新北預告修正救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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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的救護人員出勤,遇上當事人或家屬拒絕送醫,去(2024)年就有3萬3600多件,除非是依法規定的戒護送醫對象,否則依現行規定只能讓當事人離開,為了避免之後出現生命或身體危險。現在新北市預告修正相關準則,明定在傷病患傷病顯不合理、有受虐與暴力脅迫之虞,或未緊急送醫恐導致嚴重傷害等情況,可以強制送醫。
站在路中央一動也不動,男子的詭異行徑嚇壞路過駕駛,趕緊通報警消。救護人員到場男子突然痛哭,臉上明顯受傷但不願就醫治療,這樣的拒絕救護案件各縣市不時出現,但依現行規定該怎麼處理?
新北市消防局緊急救護科股長張博凱說明,「我們向他說明之後,如果他還是堅持不要送醫,我們會請他在我們救護紀錄表上面拒絕送醫的欄位做簽名,還是要尊重患者本身的意願。」
每年的119報案量,新北市大約60萬通,但救護人員到場遇上當事人或家屬拒絕送醫,去年就有3萬3600多件,萬一是緊急狀況,就怕之後出現生命或身體危險,現在新北市預告修正轄內相關的救護作業準則,明定在3種情況可以強制送醫。
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技正廖禾茜回應,「修正新北市緊急傷病患、救護作業準則草案,希望可以協助第一線執行救護業務,給予適時的醫療救護。」
除了把《精神衛生法》規定的戒護就醫對象增列準則之內,其他也涵括傷病患的傷病明顯不合理,疑有受虐或暴力脅迫之虞以及未緊急送醫,恐致身體嚴重傷害。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張詠惟表示,「第一個我們基層人員本來就不足,然後你受什麼傷要強制送醫,這麼辦法要訂出來;第二個那強制送醫之後,他家屬或者是他本人提告,這個時候該怎麼辦?」
地方政府研議修法,立意良善,但基層消防認為,實際如何運作也必須完善相關配套。
楊宜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