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深夜進入工廠拍照控空汙 能源公司反告無故侵入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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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有里長接獲檢舉,某能源公司工廠有異味、疑似排放空污,去(2023)年10月進入廠區拍照錄影,並提供給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事後能源公司提告提告《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台中地院考量里長犯罪動機是關心里內事物,因此判處拘役20天。里長喊冤、能源公司反駁沒有空污情事,環團則擔心此判決造成寒蟬效應。
台中大里某能源公司,去年10月被民眾檢舉製造空污,當地大元里里長林瑞興去年10月深夜見廠區冒煙進入拍照錄影,並提供時代力量開記者會揭露,遭公司提告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台中地院近期判決里長拘役20天。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本案經本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並無公權力可擅自進入他人建築物內,其行為係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的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判處被告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地院表示,該公司有多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檢舉、裁罰的紀錄,里長犯罪動機是因身為里長,關心里內事物而犯案,犯後坦認犯行,因此判處拘役、可易科罰金。
林瑞興喊冤,強調是看到廠區冒出濃煙,且大門敞開無人回應,基於公眾利益與公安進入了解狀況,將考慮上訴。
台中市大里區大元里里長林瑞興質疑,「這樣子是不是告訴所有的里長,以後遇到什麼緊急情況,都要等到相關的單位會同才能夠進去?這樣子是不是時間上會來不及?」
能源公司執行長鍾先生表示,「製造空污這不是我們製造,有提出所謂的訴願,所以目前這個案件是訴願中,無罪推論,我還強調一句無罪推論,法院或訴願委員會還沒有做成決議之前,我不是有罪。」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該公司今(2024)年有兩次違規,依《空污法》裁罰總計20萬元。不過能源公司反駁外界指控,強調是遭人惡意檢舉,對裁罰結果不符正提出訴願,里長更不應該藉此入侵廠區。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認為,「里長是為了大家的公益,更何況這家公司後來也因為我們揭露SRF製造廠的問題,才促成環境部後來針對SRF製造廠使用廠進行總體檢。」
曾拿取里長拍攝畫面、召開記者會的環保團體則認為,空污檢舉本身就不容易,這樣的判決會造成更多寒蟬效應。
劉怡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