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8歲男無照駕駛撞死行人 肇事逃逸後自撞被逮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中市今(27)日發生無照駕駛撞死人的車禍,1名18歲白姓男子上午9時許開著租來的轎車,行經北屯區一處巷弄時,撞上1名年約50多歲的行人還將人輾過,隨即開車逃逸,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被撞民眾最後宣告不治。白姓男子後來在環中東路、太原路口發生自撞,並遭警方查緝到案,全案將依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
民宅監視器拍下,1部黑色轎車行經一處巷弄不僅沒減速,方向盤一偏撞上1名行人,行人被撞飛墜落到路面,但車輛沒有停下,駕駛還將行人輾壓過去,隨即車輛沿著巷弄逃逸。
目擊民眾說道,「本來在路中間,一彎、往旁邊飄 ,就是往老先生正後方撞上,然後整個輾過。」
雖然目擊民眾趕緊叫救護車,但被撞的行人已經沒有生命徵象,送醫搶救還是不治。
27日上午9時許,台中北屯區北屯路一處巷弄發生汽車撞行人的事故,衝撞力道強大,轎車車頭毀損嚴重、玻璃碎裂,地上還留下一塊車牌,警方循線查出,肇事駕駛是這名18歲的白姓男子。
白姓男子肇事逃逸後,在北屯區環中東路、太原路自撞,警方將他帶回偵訊,男子供稱當時開著的是家人租下的租賃車,警方查出,白姓男子雖然剛成年但是沒有駕照,目前排除酒駕,但是否是毒駕還要進一步釐清。
台中市第五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邱竣皓表示,「相關車輛行進動向還有他要去哪邊,我們都還在調閱相關監視器釐清他的路線。」
警方除了正追查死者身分,也將白姓男子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送辦,而依《道交條例》規定,汽機車的所有人若同意讓無照者駕駛,除了會被處6000元至1.2萬元的罰鍰、吊扣駕照3個月,也會記違規記點1次。
楊宜珊/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