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缺乏無障礙設施 身障團體盼訂專法落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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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全台身心障礙者約120萬人,但許多公共場域缺乏無障礙設施,主責單位更散落在各個部會,身障團體多次呼籲政府制定「無障礙專法」,落實管理機制。立法院衛環委委員會16日上午舉行公聽會,針對身障團體意見,衛福部回應表示,將檢視目前法規是否足以涵蓋,作為後續是否立專法的評估。
身心障礙者跟一般人一樣享有行動自由,不過外出時仍處處受限,例如基層診所無障礙設施不足,戶外公共建築物包括坡道、扶手、出入口等,也都不便於身障者使用。
台灣障礙研究學會理事長周怡君認為,「診所有無障礙通道的比例全國只有35%,有無障礙廁所的只有26%。」
行無礙聯盟理事陳明里表示,「故宮南院的緊急求助鈴,到底是藝術還是實用?輪椅可以靠近嗎?一般人都很難。」
身障團體指出,現有的《身心障礙者權利保護法》並沒有強制力,而且各種無障礙設施更散落在各部會管轄,遇到設施不便就得到處陳情,因此呼籲政府制定「無障礙專法」,統一管理標準。
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秘書長藍介洲指出,「視障者過馬路冒著生命的危險,要裝有聲號誌,政府部門跟我們說,鄰居會抗議說太吵了。」
衛福部社家署身障組組長尤詒君提出,「對於整個無障礙的相關的法規,希望在既有的法規基礎之下,可以深化、可以落實。」
衛福部強調,將持續舉辦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再和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等各部會進行討論,檢視目前法規是否足以涵蓋,作為後續是否立專法的評估。
楊子瑩/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