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提告討回9.3萬勞退撥補 郵政工會:持續協助會員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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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郵務士王耀慶因2020年前獎金未納入薪資,影響勞退提撥,日前提告中華郵政,近期二審出爐仍判王耀慶勝訴,可獲補撥9.3萬元,且中華郵政不得上訴。郵政產業工會表示,未來也將協助會員們追討,中華郵政回應,官司中曾行文行政院獲得回覆是「獎金不納入平均工資」,交通部則表示,旗下國營事業單位是依照政院規範,2月將與政院開會討論。
中華郵政過去績效獎金和考核獎金未列入投保薪資,雖然自2020年起開始納入,但因沒有溯及既往遭員工提告。
郵務士王耀慶主張應返還2005年到2019年間,以應納入薪資的獎金來計算提撥勞退,官司經歷一二審都勝訴,日前二審法官仍判決中華郵政應補提撥9.3萬元,且不得上訴。王耀慶表示,過去曾經不斷在內部反應溝通,資方都說規定是如此,只好走上打官司一途,勝訴後會協助同事爭取權益。
王耀慶表示,「2020年願意提撥,那2019年往前一直到新制勞工開始實施的時候,怎麼都沒有補提撥給我們?所以我就去主張說為什麼沒有?」
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指出,「會員是蠻踴躍要來爭取自己的權利。」
郵政產業工會目前也收到部分會員提出有意追討,未來將一併處理。對此,中華郵政表示,個案上尊重法院判決,會把相關費用返回到當事人勞退帳戶,但案件審理中,中華郵政曾請示行政院,行政院當時也函覆法院,指原則上績效與考核獎金不屬於工資。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人事總處事實上有解釋令,是當時對於這些國營公司,有談到說這部分是不納入的,所以我想基本上交通部的相關單位,都是按照這樣不把績效獎金或考核獎金放進去。」
中華郵政人力資源處副處長吳聰明提及,「法院有行文給行政院,行政院有函覆說這個部分原則上不屬於工資範圍,但法院還是做這樣的判決,我們只有尊重。」
對於若判決開先例是否引發國營事業追討潮,交通部表示,旗下事業單位過去都是按照政院規範,對於政院解釋令和司法判決不同,行政院會在2月1日進行會議討論。
李彥穎/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