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教官接著通報講有人賣毒 報警掠賣毒品學生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桃園某一間高中的教官,108年時接著學生通報,講有學生咧賣毒品,就去報警察。而且閣叫學生去共買、共唌出來,予警方當場掠人。毋過教育部認為,教官用學生去唌人出來,無看重學生的危險,核定記2支小過。教官不服,提出行政救濟。

防制毒品入侵校園,教育單位與警察單位加強聯繫,106年底起,學校得按"教育單位協助檢警緝毒溯源通報作業要點"辦理。108年,桃園某高中一位教官,接獲A生和B生通報,C生將在該日賣毒品,報警後,教官請通報學生到現場等,之後,C生遭逮,法院裁定羈押。

教育部長潘文忠說:「完全違反教育的理念,也違反保護這些孩子安全,跟個人秘密的一些做法。」

教育部長潘文忠強調,教官違反教育理念,置學生於風險中,國教署才會核定軍訓人評會2小過的建議,並且駁回該名教官的申訴和訴願。

教育部長潘文忠說:「並不是因為他去報警而被處分,是(他)用一個所謂像類似釣魚的方式,把孩子放在一個最危險的情境當中,這部分也是翁姓教官之所以,會核定行政記過處分主要的原因。」


教官不服,提行政訴訟,原處分撤銷,教育部提上訴,11月底,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長期從事毒品防制的退休教官表示,當事教官做法可議,不過要點實施至今,通報數又有多少?

退休教官表示:「我覺得黑數還是蠻多的,因為有部分的學校態度不是很好,他們會比較保守,可能也為了校譽,為了教育局的評鑑,會隱瞞,不會主動的把這樣事情做一些披露。」

顧及校譽,不願通報,退休教官說,學校態度很關鍵!若是學生時輟時復,情資更難掌握,要與檢警合作去追溯毒品來源,不容易。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