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處理教師對於學生的不當管教、性平、或霸凌相關案件,《教師法》在2020年修正,還訂有教師解聘辦法、校園霸凌防制等規範。但近3年類似事件層出不窮,結果因為不當管教或性平等案件終身不得聘用的教師只有1人,引發各界探討「不適任教師」該如何淘汰。立法院召開公聽會,邀集教師、家長和學生等團體共同探討。
全教總集體協商中心執行長洪維彬說:「學校是教育機構,非法院。」
會把學校和法院拿來比對,教育團體認為,這是因為在2020年教師解聘辦法施行之後,各種類型的投訴案增加,導致教師們不斷接受類似司法的調查審問。
全教總集體協商中心執行長洪維彬指出,「投訴案件沒有報告、沒有調查報告、沒有懲處建議,主管機關就不會解除列管,校園投訴案件應該要分流處理,並非大小案都用解聘來檢視。」
牽涉不當管教或性平、霸凌等校園案件層出不求,但近3年因為不當管教或性平等相關案件,而被列入終身不得聘用的教師只有1位,立法院教委會召開不適任教師處理的公聽會,教師、學生家長等團體各有不同見解。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副理事長蔡瑞東表示,「其實家長是投訴無門的,目前家長現在最無奈的就是學校吃案,乾脆成立一個專責機構,全部來處理不適任教師這塊。」
新北市新莊高中校長謝金城回應,「請各位家長放心,現在不會投訴無門,現在反而是投訴太多,造成校長辦學很大的困擾。校園事件非常多,很多老師其實不願意擔任行政,所以大家也常常聽到行政大逃亡這個問題。」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說道,「如果每一年都處理不完的個案,那就是體制上的問題,我們支持現在教育部的主張,校事會議的調查委員全部外聘。」
人本建議政府,要建構具體的教師專業倫理規範,並有明確的紀律措施;違法不當行為應該要綜合判斷,不要縱放累犯。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回應,在教師解聘辦法草案中,會簡化調查管道,對於學校調查或事實有重大瑕疵,主管機關也能自組調查小組或要求學校重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