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路人行斑馬線予計程車挵著 搶救8日不幸過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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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車、機車愛讓過路人,是目前警方執法的重點。佇新北市頂個月底、有計程車正斡、挵著佇斑馬線頂頭、過車路的民眾,送病院搶救到第八工、猶是救無轉來。另外佇嘉義、台中攏有機車為著欲讓過路人先過,一个是予後壁的駕駛舂、一个是後壁的車無保持安全距離,隨櫼落去。(這條新聞標題、前言是臺語文。)
計程車到了路口右轉,正前方斑馬線上一名行人通過,但汽車卻沒有減速停等直接撞上,隨後被捲入車底。新北市中和區上個月底的這起車禍,行人送醫搶救8天宣告不治,家屬18號出面批評,行人的處境仍舊有改善的空間。
被撞行人家屬表示﹔看起來那個計程車司機,可能是完全沒有看到人吧,撞到人之後也沒有馬上煞車。」「撞到人到我們現在站的位置,到他車停下來,大概隔了11還14公尺左右。」
新北市中和分局交通分隊長鄭文傑,除了將陳男(計程車司機)依過失致死罪,也將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針對陳男未停讓行人的部分,依法告發。
嘉義市則有機車騎士,行經市區圓環進入文化路夜市,因為停讓行人、被後方自小客駕駛誤以為在挑釁,結果在其他路段遭遇時當街施暴,自己雙手擦挫傷。警方通知汽車駕駛到案說明坦承不諱,訊後依傷害、妨害自由罪嫌送辦。
當事機車騎士說明事件發生的經過﹔用手比個問號就是,表示為什麼他不行讓路人,然後他可能火氣太大還是怎麼樣,下車用拳頭毆打我。
而嘉義市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所長呂坤林表示﹔已通知自小客車駕駛到案說明,並坦承上情不諱,警方全案依涉嫌傷害 妨害自由罪嫌,將移送偵辦。
台中逢甲商圈16號深夜,則發生紅牌重機來到無號誌路口遇到行人急煞,後方轎車追撞的意外,重機人車被撞的瞬間還彈跳起來倒地,身體多處擦傷。警方初步研判,是轎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台中市第六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彭國泰表示﹔轎車前車頭,與重機後車尾發生碰撞,造成二車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初步肇因轎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洗刷行人地獄污名,政府修法嚴格執法,不過駕駛人與行人都還在磨合期,也衍生出許多糾紛。
熊楚瑜/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