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身障童遭照服員凌虐 家長控申訴遭社會局冷處理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南有一名8歲重度身障男童,長期被市府媒合的居家照服員,以粗暴的動作重摔或虐待,導致身上有多處傷勢,家長調閱自家監視器才揭露整起暴行,但向市府申訴卻沒有下文,引發批評。社會局強調,已經對照服員開罰9萬並處停業半年,政風單位將介入調查公務人員是否有疏失。
居家照服員將小孩抱起摔向牆壁,發出撞擊聲響,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
台南市一名8歲罹患腦麻與癲癇的男童,因為發展遲緩且無法生活自理,家長透過社會局媒合一位居家照服員來家中照顧,但近期發現孩子身上有多處瘀青與傷口,看監視器畫面才知道是照服員施虐。
投訴家長說:「是心痛又無助的感覺,還要自己去找證據提申訴,但是依兒少權益來講,社會局知悉之後就要立刻通報,但是據我了解,他們可能連通報都延遲。」
家長批評,5月底曾提出申訴,社會局長照中心當時看過畫面,認定照服員行為失當,但後續並未通報也沒有協助就醫驗傷,直到6月5日二度申訴,家防中心才帶走畫面,市府始終沒有主動說明與協助。
民代26日公開質詢,社會局表示這名照服員違反《兒少法》,已開罰9萬元,並處停業處分。
台南市社會局長盧禹璁表示,「針對機構的照顧服務員,我們依照《兒少法》罰9萬元罰鍰,並予以停業,最高會達12個月。」
市府強調,涉案照服員依法裁處,最高可處停業1年,政風處也將介入調查,是否有公務員處理不當情形。
針對特約長照機構,將會無預警實地查核,如有異常狀況,可依規定扣減費用或計點,嚴重者將終止契約。
許祖菱/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