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遏止論文抄襲 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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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務會議2日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與「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未來各系所若學生有學位論文在3年內違反學倫,經審定撤銷學位達2件以上,校方得成立相關委員會進行訪視;除此之外,更要求各系所建立教師可指導研究生人數等內容。
台大國發所去(2022)年因林智堅、鄭文燦學位接連遭撤銷,指導教授陳明通被爆指導學生過多,引發學倫相關機制鬆散的質疑。
校方年初擬定「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與「精進論文訪視委員會辦法」兩草案,總算在6月2日的教務會議通過,即日起實施,不溯及既往。
台大教務長王泓仁指出,「一個就是請學系自己去自律、去討論出他們自己的指導教授必須遵守的規範,比如說一個人指導多少學生,這個是自律的部分。」
按辦法,各系所應建立教師可指導研究生人數,論文得進行相似度比對通過管考。
各系所如有學生學位論文,3年內違反學術倫理經審定撤銷學位達2件以上者,校方得成立「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訪視該系所,建議作為改進依據,供校院調整資源分配、修正中長程計畫及決定增設、變更、合併與停辦等參考。
台大教務長王泓仁提到,「去看看他們是不是有這個系統性的問題,去協助他們解決。」
台大研究生協會表示,包括指導人數,指導老師究責啟動,回應研協先前訴求予以肯定。不過3年2件的2件從何而來?訪視委員會得成立該由誰判斷?判準決定又為何?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許冠澤表示,「我們覺得這個也會有一點風險,就是說未來是不是這個行政端是依照個人的喜好,甚至是輿論風波的大小,來決定我要不要成立這個委員會?是不是淪為人治?也有可能它都不成立,都不成立這就是一個象徵的法條。」
台大研協認為,從源頭預防還是比較重要。而台大強調已開設學倫課,現在更多管齊下,讓各系所面對和處理時更有依據、力度更強,校方其實是更有系統地去介入協助解決。
徐珮華/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