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殺4黑熊還陳列共賞 屏檢以違反野保法起訴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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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霧台鄉去年發生黑熊遭獵殺案件,經屏東地檢署偵察,發現3年內有4隻黑熊遭到獵殺,涉嫌人皆是彼此熟識的村民,甚至曾將黑熊屍體陳列於民宅門口,供部落居民觀覽。今(7)日屏檢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之違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對涉嫌獵殺黑熊、水鹿等9人提起公訴。
屏東縣霧台鄉一處民宅去(2022)年被起出黑熊屍體,居民涉嫌獵殺黑熊,經屏東地檢署偵察,發現3年內有4隻黑熊遭到獵殺,涉嫌人皆是彼此熟識的村民,並涉及獵殺台灣水鹿、野山羊等,屏檢今(7)日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之違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對9人提起公訴。
去年12月8日晚間,檢警接獲線報,屏東縣霧台鄉某民宅搜出野生動物臺灣黑熊及臺灣野山羊屍體各1具、臺灣水鹿腳14支、水鹿頭標本1只及土製獵槍1把,為了偵查當地獵殺保育動物的情形,檢警耗時近4個月追查,共發動搜索25處地點,訊問24人次,前後共聲請羈押6名被告獲准。
起訴書指出,自109年1月間起至111年12月,不到3年時間,共有4隻臺灣黑熊遭獵殺,歷次參與獵殺臺灣黑熊之被告共計7人,其中參與2次以上獵殺犯行者共3人。
檢方表示,村人獵殺黑熊的方式,包括分成兩隊在河岸邊以獵槍左右夾殺,或是發現黑熊誤中陷阱後,將其射殺;但第4隻遭射殺後,嫌犯將黑熊屍體放到機車上,以「三貼」並沿路嬉鬧的方式返回霧台村落,並陳列於民宅門口,供部落居民觀覽,隨後再將冰存於冰櫃。
由於4熊遭獵殺的地點,距離被告的村落路程約0.4公里至16公里之間,檢方認定客觀上不存在黑熊入侵村落而應射殺的情形,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之違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等罪,對7名涉嫌獵熊被告及另外涉嫌獵殺水鹿、野山羊等2人提起公訴。

屏東地檢署提醒,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可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至100萬元罰金。
王介村/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