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沙灘車毀環境 墾管處函送業者
王柔婷 孟昭權/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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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依法不能騎沙灘車,若違法騎沙灘車的人都得罰3千,但還是有業者違法經營。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也蒐證到,龍磐特別景觀區山坡地水土環境遭破壞的證據,將業者函送偵辦,檢方日前陸續起訴5名業者。不過業者也喊冤,強調有些破壞是動物造成卻要他們舉證,盼墾管處輔導他們就地合法,不過墾管處表示沒有規劃。
員警摸黑來到龍磐草原,確認前方光亮處是騎沙灘車的遊客,開始取締。墾丁國家公園內依法禁止騎乘沙灘車,墾管處從民國108年起持續取締,只要發現騎沙灘車的行為人,每人均罰3千元,但還是有業者繼續經營。龍磐草原已有表土裸露、凹陷、梅花鹿被追逐等現象,墾管處蒐集證據後將業者函送,3月起陸續有5人遭起訴。
墾管處副處長許書國表示,「部分業者屢勸不聽,持續營業,並造成龍磐草原的地表裸露,將破壞水土流失以及嚴重危害國家公園景觀的業者移送。」
但業者也喊冤說,不少環境破壞是動物造成,卻要他們自行舉證,憂心從此斷了生計。
遭起訴沙灘車業者指出,「他們有教授下來看說環境不太要緊,現在又加一條說我們破壞圍籬,損害國家公物什麼的。」「無法做呀,草也說他們的,沙灘車也不能做,你是要做什麼,穩死的,還是要走,這裡不能待。」
墾管處表示,全園區都禁止沙灘車,雖有業者盼輔導後就地合法,但無此規劃。目前墾丁龍磐已無沙灘車營業,後續還是會持續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