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衝突/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自救會勝訴 坤輿掩埋場應停止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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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苗栗造橋的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開發案,當地居民組成自救會堅決反對,並對苗栗縣環保局提告要求停止試運轉,上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自救會勝訴,協助訴訟的環保律師詹順貴表示,此案凸顯開發面積不是開發單位想切割就能切割,而苗栗縣環保局回應,會尊重判決結果,停止試運轉。
在法院宣判前夕,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外,在凌晨2點多,開始出現人群,傳出坤輿將運送事業廢棄物進行試運轉,在地反掩埋場的自救會鄉親集結,與開發方也派出人員,兩方發生衝突有人掛彩、流血,立委同聲譴責暴力。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質疑,為什麼中央的盾牌,苗栗縣警察局都只對著鄉親?
自救會不滿苗栗縣環保局讓坤輿持續開發、決定提告,上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宣判自救會勝訴,協助訴訟的律師詹順貴指出,開發單位為規避環評,縮小開發面積,將聯外道路、地磅站切割,但不為法院所認同。
坤輿案自救會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客觀的標準,當然主要是依照它整體開發計畫的內容來做判斷,不是開發單位想切割就可以切割,也不是環評主管機關想要護航,就可以護航,法院有最後審查判斷的權利。」
苗栗縣環保局表示尊重判決結果,是否要上訴或是補辦環評,說要等到收到判決書再決定。
苗栗縣環保局長陳華盛回應,目前依法院判決結果來做,我們會暫時先停止它的試運轉計畫。
已經通過興辦事業計畫許可的坤輿案,6月中重新獲得試運轉許可,期限在9月11日,律師詹順貴指出若未在期限內完成試運轉,整起開發案恐將歸零,若要續推,則要重提計畫並進行環評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