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坪林國小司令台遭標售 新地主要求校方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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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坪林國小,因為土地產權問題,部分司令台與周邊校地共146平方公尺的土地被國產署標售,得標的新地主要求校方買回,但校方開價過低,雙方告上法院。台中市教育局表示,願意協助聘請律師來訴訟;國產署則表示依法拍賣,一切合法。
司令台周邊空空蕩蕩,師生沒有人靠近,在台中有50多年歷史的坪林國小,司令台與周邊土地共146平方公尺,2018年被國產署以52萬元標售,新地主要求校方已300萬元買回。不過司令台被賣掉前,校方曾行文台中教育局尋求協助,卻沒有下文。
台中市坪林國小總務主任江信摑表示,「其實在105年的時候,我們就有提出來在教育局那邊,請教育局協助徵收,但是沒有回文,其實我們這段期間學校也是積極在想辦法解決。」
學生家長蔡宜君表示,「沒有司令台可以用,等於是沒有舞台可以展現,我們家長這邊是希望說,教育局趕快協助我們、補助我們經費,把這一塊買回來。」
坪林國小有400位師生,早年建校時,司令台有3分之1土地屬於私人,原地主無償提供校方使用,但過世後共同繼承人沒有辦理繼承,外傳是收歸國有後遭到拍賣。但國產署澄清,依《土地法》73條之1規定,經地政機關列管15年後代為公開標售,該筆土地為鄉村乙種建築私人用地,從頭到尾沒有收歸國有。
國產署中區分署長趙子賢說明,「不是所謂的收歸國有,從頭到尾都是私有土地,是屬於逾期未辦理繼承的土地,經過地政機關列管15年以後,請我們公開標售的M《土地法》73條之1的規定,第二個它是屬於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並不是所謂的學校用地。」
台中市教育局專委郭明洲則回應,「本案經過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原告有謀取高額買賣價差利益之目的,構成權利之濫用,民眾不服上訴中,教育局已經協助學校聘請律師進行訴訟。」
目前新地主與學校官司進入二審階段,校方有意以175萬元和解,但坦承資金沒有著落,希望教育局能協助。而市府僅表示願意協助學校聘請律師進行訴訟,後續將依法院判決結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