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國會通過期待已久的性暴力法案,昔日把遭性侵虐待等視為私事的受害者,將在法律的保護下獲得司法途徑,讓凶嫌有法可罰。
印尼國會議長馬哈拉尼宣布批准反性暴力法案,一槌落音,國會議堂後方的女性起立鼓掌,高興舉起雙手,希望今後若再有女性在遭受性暴力對待,不必再被當成「那是妳家的事」,施暴者將得面對法律的制裁。
印尼20歲女學生阿烏利亞表示,「現在我們有這項法律,可以保護我們自己了,如果政府試著保護我們,但我們不會使用該法那也是枉然。」
維權人士表示,印尼性暴力的報案持續增加,因為沒有專門立法,要起訴性犯罪者往往程序複雜,受害人在審訊過程中覺得羞辱,而不敢說出來。根據新法,無論對配偶還是非配偶性虐待施暴,最高可處12年徒刑、性剝削判處15年,包括童婚在內的強迫婚配最高可處9年徒刑,以及未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散布性內容最高可處4年徒刑。被定罪的施暴者必須支付賠償金,當局也必須提供受害者諮詢服務。婦團等相關團體10年前就提出這項立法,2016年提出草案,但立法過程數度延宕。
印尼20歲女學生表示,「我認為這還是個初期階段,如果我們希望法律能夠完善,仍將需要一些時間。」
不過也有人認為,性暴力法範圍有限,只有涵蓋所謂的性犯罪,卻沒關於強暴的具體條文,政府表示將把這部分的犯罪條款於其他立法的案子中納入。這項法案先前建議把墮胎包含在內,並對強暴有更明確的定義。
女權人士帕威斯里認為,「政府應該在兩年內制定並實施相關法規,我們必須確保有依循法律更詳細的條文。」
印尼去年發生一名伊斯蘭寄宿學校教師,性侵13名學生事件,引起公憤,總統佐科威1月呼籲,國會讓延宕多年的性暴力法案盡快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