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放炮竹引火警延燒5戶 警方:事後難認定儲存量無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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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鹽水區去年12月底,一戶民宅頂樓堆放炮竹,引發火警延燒5戶。事過3個月,遭波及的住戶指控,堆放炮竹的住戶對鄰居不聞不問,更質疑警方不辦公共危險罪,還要被害人自行蒐證。對此,警方強調正在偵辦中。
走進這間被火吞噬過的房屋,頂樓鐵皮至今都還沒修理,地上也有許多空罐子,原因是只要下雨就會漏水,讓施小姐很頭痛。去年12月底一場火警,一把火燒毀房屋頂樓,後來才知道,原來是隔壁頂樓堆放大量炮竹,結果遶境時引發火警。
鹽水居民施小姐質疑,「在住宅裡違規違法囤積炮竹,而且又囤積那麼多,大家都可以在住宅囤積炮竹、賣炮竹,因為我失火,我燒人家房子,我沒事,我沒刑責。」
施小姐質疑鄰居在家裡頭堆放炮竹為何沒有違法,並指控警方還要他們自行蒐證。施小姐不滿強調,堆放炮竹的住戶事發後也不聞不問,對於賠償沒有共識,對此,被指控的住戶也出面說明。
當事人姊姊表示,「針對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大約250萬,我們也有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2次調解,但他們第2次調解沒有出面,我們有很大的誠意,願意解決事情。」
新營分局副分局長許文瑞則回應,「刑事的部分,本分局目前依然在積極蒐證偵辦當中。」
台南市消防局表示,針對這起堆放炮竹造成的火警案件,事後難認定儲存量是否超標,因此也無法開罰。不過,春節期間宣導件數約2000件以上,近半年取締1件非法施放案件。
台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股長陳志勳說明,「它的位置、構造、設備有不符合規定,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達管制量30倍以上數量者,則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消防局強調,民宅堆放炮竹有人檢舉才可稽查,固定稽查則是針對製造、儲存及販賣場所,呼籲民眾無在家中非法堆放炮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