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直播

彰化石鵝湖貨櫃屋遭檢舉違建 縣府與鎮公所見解不同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彰化溪湖鎮公所最近在景點石鵝湖附近放置4只貨櫃屋,做為遊客休憩、供社區放置打掃工具的地方,不過卻被民眾檢舉是違建。彰化縣建設處要求鎮公所自行拆除,兩個機關對於違建法律條文的見解有所不同,引發議論。

彰化縣溪湖鎮的石鵝湖環境優美,當地巫厝社區是客家莊,客家委員會去年曾補助1032萬給溪湖鎮公用,不過遭民眾檢舉是違建。

彰化縣建設處使用管理科長沈雅娟表示,它有定著在固定的,依照建築法第4條去認定,它有頂蓋,也開門窗,然後它也有人在直接使用的行為,所以才會認定它是違章建築。

彰化縣建設處表示,依建築法第4條規定,放在該處的貨櫃屋認定為違建,要求鎮公所限期拆除。不過溪湖鎮公所認為,依照內政部營建署解釋函,貨櫃屋需有民眾居住的事實,且固定於土地上或地面下,才算法規上認定的違章建築,但這四只貨櫃屋只是放在石樁上並無固定。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建設觀光課長陳智泓指出,後續會先找建築師,確定他當時設計時,是否有考量到這個問題,如果他已經確定並認為這不屬於建築物的話,會再找建築師與縣府,若有相關程序問題,會配合改善。

民眾則說,「有違建的疑慮就是要想辦法處理,去釐清到底情況是什麼樣。」

溪湖鎮公所強調,20日將與建築師、營造商、與地方民眾會勘,釐清當初設計申請流程是否有問題,並討論是否改以休閒農業設施送審,將等收到縣府公文後再做決定。縣府則要求公所2月10日前拆除完畢,否則將列管排拆。

現在加入公視會員,除了有專屬推薦新聞,還有機會免費喝咖啡!
本網站使用 Cookie 技術提升體驗,詳見服務條款。繼續瀏覽即代表同意上述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