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冠一號」屬於處方用藥非保健品 業者私自販售恐觸法
林曉慧 沈志明 /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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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抗疫中藥「清冠一號」獲得衛福部緊急授權上市,衛福部彰化醫院取得順天堂製藥廠,無償提供一百盒清冠一號,由中醫科和胸腔科討論病情後,共有25位患者願意服用,是彰化第一批服用的病患,將密切觀察服用後反應。
彰化醫院中醫科主任馮天祥,在負壓隔離病房護理站對新冠肺炎確診的輕症患者視訊問診,「一天三次,如果你有吃其他西藥或藥物的話,我們相隔一個小時後再吃」。拿出中藥廠無償提供的清冠一號,說明這款新藥如何服用。
輕症孩童也能服用,但體重40公斤以下減半劑量,馮主任逐一和病患說明確認意願,共有25位患者願意服用,是彰化第一批服用的病患。彰醫胸腔科主任林澤宏說,清冠一號提供輕症患者治療另一項選擇,由於藥廠允諾會再無償提供,可持續觀察服用反應。
彰化醫院胸腔科主任林澤宏說明,「這些病人,其實有時候在心理上,然後都會想說要有一些可以嘗試的藥物,可以讓他們用,這清冠一號對病人而言,也許在他們的生理跟心理方面,都能夠得到一個合適的(幫助)。」
事實上,清冠一號臨床證實對新冠肺炎有療效,去年外銷歐美,也曾在三總等醫學中心試用,不過直到上週衛福部緊急授權,藥廠取得臨時許可證才能上市。但馮天祥提醒,清冠一號是治療處方,須由中醫師開立。
彰化醫院中醫科主任馮天祥提醒,「現在這個清冠一號的複方,我們是需要中醫師親自診治過患者以後,我們才開立的,它屬於藥物類,並不屬於保養的。」
清冠一號不是保健品,沒被感染不要服用,才不會造成身體負擔。中醫師全聯會也聲明,業者若自行販售清冠一號處方給民眾,已違反藥事法並涉犯密醫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