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基遭潑漆案二審 3嫌皆加重刑期

陳冠勳 陳信隆 / 台北報導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去年4月遭鄭姓主嫌,和曾姓兄弟檔潑漆,一審依傷害罪判處3到4月不等的徒刑,均可易科罰金,而二審今天加重改判6至8月不等徒刑,其中,只有曾姓弟弟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遭潑漆,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鄭性主嫌4月徒刑,兩名曾姓嫌犯各判3月徒刑,都可以易科罰金,而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20日二審改判鄭姓主嫌8月刑期,曾姓兄弟檔則各判6月和7月刑期,其中曾姓弟弟可易科罰金。

高等法院刑事庭長劉方慈說:「被告等人與他素不相識也沒有仇怨,竟然以此暴力方式、手段,犯本案之罪更有起而效尤者,對於台灣社會善良風氣,以及自由民主精神,造成不良的影響,不宜輕縱。」

合議庭指出,潑漆事件對林榮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導致他日後更擔心被人跟蹤、人身安全受影響,審酌雙方的身分、社會地位、智識水準及經濟狀況等,認定原審量刑過輕,對林榮基來說判決不公平,也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因此決議加重三人刑度,針對判決結果,林榮基則表示還可以接受。
 
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說:「以前因為是沒有、不用坐牢,我們從來沒有、不知道也沒看見,違反這個傷害這個人的行為是要坐牢的,然後現在是有個好的開始。」

全案是發生在去年4月,鄭姓被告因不滿林榮基持續宣揚香港問題的理念和訴求,夥同曾姓兄弟,在台北街頭的咖啡店尾隨,並對他潑灑紅漆。如今全案上訴到二審,只是因修法關係,全案可上訴。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