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涉桃色風波 遭判撤職、停任2年
陳冠勳 陳立峰 SNG小組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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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涉及桃色風波,遭監委立案調查,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而懲戒法院審理後,今天號判決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全案還可以上訴。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因為桃色風波,遭監委立案調查,認定行為有違失,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全案經審理後,懲戒法院24日宣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表示,丁允恭行為放蕩不檢且有失謹慎,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已經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為維持公務紀律,自有予以懲戒之必要。
丁允恭在去年9月被指控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行為不檢,與交往中的Y女,在辦公室等地發生不宜行為,分手後更有許多不當舉止,而監察院認定行構成性騷擾,並損害政府信譽、有辱官箴,如今懲戒法院也認為,他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及政府和公務員形象。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說:「依照兩個人的LINE的通訊內容、匯款資料綜合觀察,多係兩人間有關彼此身心處境,或生活現況的交談互動,亦難認定是性騷擾。」
另外監委認定,丁允恭有性騷擾行為的部份,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調閱兩人對話紀錄等事證,難以認定構成性騷擾,只不過這回丁允恭涉及的桃色風波,不但兩年內無法擔任公務員,儘管未來再回任公務員,還會再受到兩年的限制,不能晉敘或遷調主管職務,對於判決結果,丁允恭則在個人臉書回應,對於做出不適宜行為感到抱歉,坦然接受裁處,也感謝懲戒法院認定他無性騷擾情事。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因為桃色風波,遭監委立案調查,認定行為有違失,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全案經審理後,懲戒法院24日宣判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表示,丁允恭行為放蕩不檢且有失謹慎,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已經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為維持公務紀律,自有予以懲戒之必要。
丁允恭在去年9月被指控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行為不檢,與交往中的Y女,在辦公室等地發生不宜行為,分手後更有許多不當舉止,而監察院認定行構成性騷擾,並損害政府信譽、有辱官箴,如今懲戒法院也認為,他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及政府和公務員形象。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說:「依照兩個人的LINE的通訊內容、匯款資料綜合觀察,多係兩人間有關彼此身心處境,或生活現況的交談互動,亦難認定是性騷擾。」
另外監委認定,丁允恭有性騷擾行為的部份,懲戒法院審理後,認為調閱兩人對話紀錄等事證,難以認定構成性騷擾,只不過這回丁允恭涉及的桃色風波,不但兩年內無法擔任公務員,儘管未來再回任公務員,還會再受到兩年的限制,不能晉敘或遷調主管職務,對於判決結果,丁允恭則在個人臉書回應,對於做出不適宜行為感到抱歉,坦然接受裁處,也感謝懲戒法院認定他無性騷擾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