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公司進口中國製的非醫用口罩,混充醫用口罩混入實名制通路,食藥署高市衛生局在大樹區發現,興運企業社涉嫌以「順易利」醫療口罩空外盒及包裝袋分裝加利的非醫用口罩,已經賣出一些,藥局要求業者下架回收,也移送檢方偵辦。
印有卡通圖案,咖啡色包裝的活性碳口罩,背面標示的廠商是「順易利」醫療活性碳口罩,但打開一看,字號卻是之前進口中國製的非醫用口罩混入實名制通路的前國家隊加利公司。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藥政科長朱孝芳說:「因為他(興運企業社)有剩他(順易利)的一些盒子,送的一些空盒,所以他把順易利的醫用口罩的這個盒子裡面,放了加利一般台灣製的口罩,本局就立刻要求他,能夠下架回收。」
衛福部食藥署南管中心,7日會同高市衛生局到大樹區的興運企業社查驗,發現標示與內容物不符的口罩總共有360盒,其中339盒販售給5家藥局和2家公司,剩餘的21盒則直接販售給一般民眾。衛生局表示,民眾如果有購買到順易利的口罩,包裝上又印有興運企業社,就可以拿回去原通路退貨。
興運企業社的老闆娘表示:「至少我給他10盒,他(藥局)可以分給很多客人,都有得買到活性碳口罩,我是基於這樣,那當然也是不對就是不對,就是不能用這種方式。」
分裝口罩販售又以加利公司的口罩混充,雙方是否有利益關係,還有待檢方調查釐清。而衛生局也表示,混充口罩都有通過檢驗,但擅自冒用他人口罩名稱分裝,已違反藥事法,將可處5年以下或併科新台幣20萬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