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核發核一廠除役許可 7/16生效

原能會在今天宣布,核發核一廠的除役許可,讓核一廠成為台灣第一座進入除役階段的核電機組,但現階段,核心燃料還無法全部移出,無法進行實質除役。而台電表示,八月開始,會陸續進行周邊的拆除作業,整個除役期程,預計要花25年。

民國67年底正式運轉的核一廠,營運四十年,核一電廠陪伴台灣經度過能源危機,而一號機的運轉執照已於去年年底到期,二號機的到期日是15號,而在通過環評審查之後,原能會於12號,正式核發核一廠的除役許可,將於16號生效,核電廠可以進入實質的除役與後續拆廠動作,而這也是台灣第一座進入除役階段的核電機組。

原能會核能管制處主任高斌說:「今天原能會7月12號,核發核一廠除役許可,台電公司必須要依照規定,在25年內完成除役,包括爐心補水冷卻,各方面的監控都要依照運轉規範來執行。」

原能會表示會持續監督工作,但除役工作仍然漫長,由於目前反應爐內的核燃料棒還無法退出,恐怕影響除役進度,加上乾式貯存設施,新北市政府還是沒有核發水保完工證明,等同仍無法進行實質除役,現階段只能先從外圍的設施,開始處理。

台灣電力公司發言人徐造華表示:「還沒有辦法取得(水保)完工證明前,我們許多的反應器的拆除,或相關廠房的拆除工作目前還是沒有辦法進行,八月中旬起會先拆除電力輸出的第一支鐵塔。」

台電表示,會持續與新北市政府溝通,預計七月下旬會面討論。台電將在八月進行鐵塔、氣渦輪發電機組拆除工作。預計核一廠的除役期程預計25年,四個階段進行,前八年停機過渡,實質除役期程預計花費12年,3年進行最終輻射偵測、以及土地復原工作。

核電廠除役過程漫長,尋找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也很棘手,目前全世界只有芬蘭找到當地居民同意的地點,興建了「用過核燃料」的最終處置場,打算將核廢料封存在深達四百公尺的地底下,不過台灣的高低放射性核廢料,在選址就遭遇極大困難,是不是能順利克服,找到最終的地點存放、挑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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